今日廣場》陳渺/王炳忠的稿費好高

▲北檢表示,王炳忠、侯漢廷等4名新黨青年軍,在本案中是證人身分,但另有民眾告發4人涉及違反國家安全法,因此另案釐清。(圖/翻攝自王炳忠臉書)
▲北檢表示,王炳忠、侯漢廷等4名新黨青年軍,在本案中是證人身分,但另有民眾告發4人涉及違反國家安全法,因此另案釐清。(圖/翻攝自王炳忠臉書)

文/陳渺

日前沸沸揚揚的王炳忠等人涉及《國安法》案件,今天在台北地檢署公布新聞稿後,似乎又有更多深入的新進展,顯然,王炳忠案的確是跟周泓旭間諜案脫不了關係,因為根據其內容,周泓旭提供資金,利用新黨幹部等人,成立「燎原新聞網」及「新中華兒女同學會」發展共諜組織,很明顯已經與《國家安全法》2-1條構成要件該當,不過,這當然還是要由法官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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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今天地檢署的新聞內容,發現以前所謂的文攻武嚇,還蠻有一回事的!除了動不動就說要動武,原來也有聘請寫手(侯漢廷)跟建立新聞網站,只是收視率跟素質嘛,大家有目共睹就不再贅訴。

另外,原來以為是史書裡才會出現的一字千金,在現實中,是的確有可能,雖然沒有拜讀過王炳忠的大作,但依照常理來看,一本書大概12萬到14萬字之間,而王炳忠在先前記者會上表明了,他的收入─是稿費及版稅。

讓人沒想到,原來台灣人寫一本可以在中國出版的書,可以獲得每年1600萬,並且連續三年贊助,錢還任你用,不需要報帳,實在是不容易,雖然不到一字千金,但是一個字至少有個三四百塊,也是蠻猛的!

可以看出中國應該也是蠻熟悉台灣法律的!畢竟懂得透過王父成立「燎原網路媒體公司」,並對外宣稱是中華文教代天協會信徒募捐。想必知道宮廟奉獻金錢,金額往往不容易掌握的特性來處理。

不過由此案也可看出,中國真的已經從「打台灣」進步到「買台灣」的地步了,如果我們再不修改《國家安全法》,恐怕只會讓這些人越來越肆無忌憚,反正就算被抓,刑期也是如此地輕微。

現在只是因為中國的飢不擇食,又或者被詐騙,才會找上這些不明所以的類邊緣人,但難保有一天,中國會找到或買到「對」的人來影響台灣,就像是中國影響澳洲一樣。

所以,我們真的應該要好好警惕才是上策!

●作者:陳渺/新北市/研究生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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