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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女子出門後發現鑰匙遺失,沿路折返尋找時,發現劉男站在她房門前發呆,見女子靠近後又慌張地回房,女子覺得可疑,但又遍尋不著鑰匙,當晚睡前便用桌椅、行李等物品擋在門口。
不料翌日凌晨,劉男突然闖進女子房間並意圖性侵,女子奮力抵抗遭劉男暴打,她見力氣不敵劉男,苦苦哀求「我還是處女」、「求你不要強暴我」,劉男才改用手指性侵,完事後還舔了她的胸部、私處才離開。
劉男到案後供稱,自己在租屋處3樓撿到鑰匙,在好奇心驅使下從一樓一間一間地試,發現是對面女房客的鑰匙,又正好見到年輕貌美的被害女子折返,嚇得他趕緊離去。然而事後他不斷想起被害人的倩影,一時克制不住自己才闖入她的房間,但一開門被害人就醒了,還一路追打他,他因害怕吵醒其他房客才將女子推進房裡,並在她的同意下以手指性侵得逞。
但檢警重回現場後,發現女子房裡多處血跡斑斑,與劉男所稱兩人在走廊扭打的情況不符,女子更是多處受傷,連牙齒也被打斷。法官審酌後,認為劉男行為屬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加上他有竊盜前科,符合刑法可加重其刑,因此將他判處9年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