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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規定,非政府代表的審議大會委員首度納入學生代表,據教育部105年6月18日召開「課程審議會學生代表產生方式諮詢會議」取得的共識,將召開遴選委員會議,針對有意願擔任課審會委員候選人的學生,進行相關說明及遴選作業。
教育部表示,本次會議開放凡具有學生身分或離校未滿一年者,皆可登記參加,請有意參加本次會議的學生,至教育部課程審議會學生代表委員候選人登記遴選網站平臺完成登記。此外,有意登記為課審會委員候選人者,務必出席本次遴選會議,否則視同放棄候選人資格。但也有人認為登記後仍需接受立法院審議,因此中小學生選上的機率仍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