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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消保處在實體通路及網路抽樣 37 件塑膠保護套(殼)及 10 件防(抗)藍光螢幕保護貼,進行塑化劑及藍光阻隔率(即穿透率)檢測。針對標示「護眼」、「減低傷害」效果等之防(抗)藍光螢幕保護貼,由於目前尚無國家以及國際標準,因此消保處邀集業者出席說明抗藍光檢測依據以及「抗藍光可保護眼睛」相關醫學證明。
不過, 10 家業者中只有6家出席,但全部無法提出檢測依據或醫學證明,只能當場表示願意主動下架或更改文字內容。至於未出席的4家業者,將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法要求限期改正。
至於手機塑膠保護套(殼)品質,抽驗 37 件全數符合 CNS 15138 「鄰苯二甲酸酯」標準,也就是塑化劑含量均未超標。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注意,因無醫學根據證明防(抗)藍光螢幕保護貼有保護眼睛或減少眼睛傷害之效果,選購商品時應審慎,並注意是否有詳細標示,避免買到來路不明的劣質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