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醉女癱軟喊口渴 色男「用嘴餵水」舌吻又性侵

▲桃園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生子後,指控男友在她產後不顧她傷口疼痛還硬上、性侵。(示意圖/翻攝自salon)
▲桃園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生子後,指控男友在她產後不顧她傷口疼痛還硬上、性侵。(示意圖/翻攝自salon)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變態!新北市一名32歲的吳姓男子,至友人家中飲酒作樂至凌晨,應友人要求送一名女前同事返家,卻因女子醉到無法上樓,改送至旅館休息。進房後女子要求喝水,吳男色心大起以嘴餵水舌吻,遭女子拒絕後又強行對女子指交、性侵,事後將用過的保險套丟進馬桶沖走後才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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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吳男在2014年底邀請一男一女兩名友人至王姓友人家中聚會,被害女子當時也在受邀女友人家中,且是吳男前同事,便一同前往。女子在聚會中喝醉後,吳男友人擔心女子酒後騎車返家太危險,請搭計程車的吳男送女子回家,但當計程車抵達女子住處時,女子卻因喝太醉無力走上4樓家中,醉倒在住處巷口,只得請吳男送她前往旅館。

兩人進房後,女子因口渴要求喝水,怎知吳男竟狼性大發,藉機用嘴餵吳女喝水、舌吻,遭女子拒絕後,又不顧一切爬上床摸揉女子胸部,再以手指侵入女子下體指交、接著性侵得逞,事後再將用過的保險套丟進馬桶沖走後離開。隔日女子醒來後,在友人陪同下至警局報案。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兩人為合意性交,女子當時仍有意識,自行脫褲並在性交過程中發出愉悅呻吟聲。

不過,法官發現,吳男曾在女子醉倒時,拍照傳訊給女友人抱怨女子「沒辦法走路」「直說要住旅館」,甚至邊走邊吐。加上旅館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女子是由吳男拖入房內,且吳男事後還傳訊向女子表示,自己是單親父親還有孩子要養「頂多拿1、2萬」,因此認定女子當時已無意識、無力反抗才遭性侵。法官考量吳男犯行證據明確,判吳男賠償5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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