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馬英九收頂新獻金 周玉蔻二審判賠180萬元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頂新政治獻金,自訴控告媒體人周玉蔻誹謗,今日判決出爐,周玉蔻應賠償新台幣180萬元,並登報道歉。(圖/NOWnews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頂新政治獻金,自訴控告媒體人周玉蔻誹謗,今日判決出爐,周玉蔻應賠償新台幣180萬元,並登報道歉。(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戴祺修/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指他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認為名譽受損,因此提出損害賠償訴訟,一審時台北法院判周玉蔻免賠,但9日高院改判周玉蔻應賠償新台幣180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馬英九對此結果感到欣慰,感謝高院承審法官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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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法院的判決,周玉蔻也在臉書回應說,「關於馬英九民事二審判決案,本人不服法官判決,將提起上訴。這則評論報導,本人已經善盡調查求証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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