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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不斷電審查勞基法。(圖/記者陳明安攝,2018.01.10)
而在輪班時間下修部分,則通過「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更換班次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雇主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
▲立法院不斷電審查勞基法。(圖/記者陳明安攝,2018.01.10)
現在勞基法審查進度,已經進行到第38條,也就是本次修法的倒數第2條「特休假可遞延」的二讀程序,藍委目前仍持續超時發言中,但由於最後一條僅為實施日期,因此今日勞基法幾乎可以確定將通過三讀程序。而在立院外夜宿抗議的勞團則揚言,只要勞基法通過三讀、將蛋洗並衝撞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