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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班換補休部分,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第32-1條修正草案,勞工加班後,可依其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依勞工工作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在輪班間隔部分,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第34條修正草案,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更換班次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休息時間不少於8小時。
在鬆綁七休一部分,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第36條修正草案,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例假日可在14天周期內調整,不受只能連上6天班限制。
在加班核實制部分,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第24條條文草案,針對休息日加班費,刪除現行法的「做1算4、做5算8」規定,工作時間及工資改依實際出勤時間核實計算。
此外,《勞基法》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將由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國民黨團舉牌抗議。(圖/陳明安攝 , 2017.1.10)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民進黨團認為是勞資雙贏。(圖/陳明安攝 , 2017.1.10)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國民黨團痛批「過勞缺德 罪在英德」。(圖/陳明安攝 , 2017.1.10)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斷電三讀通過,不少立委都累翻了。(圖/陳明安攝 , 2017.1.10)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斷電三讀通過,連議事人員都累翻了。(圖/陳明安攝 , 2017.1.10)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斷電三讀通過,前立法院長、國民黨立委王金平老神在在翻閱報紙。(圖/陳明安攝 , 20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