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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修改沖抵下限計算方式,從現行「前一年底累積餘額」的 20%,修正為「前一年底累積餘額」與「自 2012 年至前一年各年的年底累積餘額平均值」孰高的 20%。
第三、提高連續 3 個月達沖抵下限時的變動提存比率,由 60% 提高為 75%,並至少使準備金餘額回復至原 2 倍提高為 3 倍為止。
金管會基於監理需求、保險業財務穩健性及避險策略等要素,於 2012 年起建立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機制,2012 年底,壽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為 193 億元、2013 年為 278 億元、2014 年為 548 億元、2015 年為 616 億元、2016 年為 441 億元,前五年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的平均水位為 415 億元。
然而,去年新台幣強升,迫使壽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直直落,截至去年 11 月底,整體水位降至 259 億元,壽險業前 11 月淨匯損金額也高達 1623 億元,因此決議修正的外匯準備增提機制,以厚實壽險業者吸收匯兌損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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