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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來外界反映,查定課徵營業稅的小規模營業人,即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新台幣 20 萬元者,為了避免增加納稅或被核定使用統一發票,導致接受行動支付意願偏低,影響行動支付的推展。
因此,財政部今天發布為期 3 年的租稅優惠措施,只要小規模營業人接受消費者使用智慧型行動載具付款,並委託行動支付業者申請適用本租稅優惠,且同意行動支付業者提供銷售額資料與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即可由稽徵機關按 1% 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至 2020 年底,即日起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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