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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榮津指出,第一階段的0.5GW審查,業者必須要依照籌設許可要件,提出併網審查意見書、海纜戡測許可、海域用地許可,以及水下文資調查等資料,不用提出產業關聯執行計畫。
第二階段的審查重點則必須提出具體的產業關聯執行計畫,業者要在海事工程、水下基礎、塔架,以及風機等設備上與國內產業鏈結,評分排序第一的可獲得3GW的40%(1.2GW)併網容量、第二30%(0.9.GW)、第三20%(0.6GW),其餘則是10%(0.3GW)。
經濟部工業局預估,離岸風電將可帶動國內離岸風電製造業,以及海事工程船舶製造業累計促進投資達新台幣332億元,2025年的年產值將可達新台幣1,21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