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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中華職業棒球協約第6條中也寫明:「球隊間不得相互挖角或有其他惡意競爭行為,在球員與其原屬球隊間職業棒球選手契約未依法解除或終止前,他球隊非得該球原原屬球團之同意,不得與該球員簽定職業棒球選手契約。」而根據第13條,則決定了處罰方式及金額由聯盟決定。
「目前還沒有事證,劉玠廷領隊也沒有斬釘截鐵,明天會來了解事是否有此事。」中職祕書長馮勝賢表示明日開會會討論,之後會發公文給4球團相關辦法,提醒球團遵守相關規定。
站在聯盟立場,4隊要有一個默契就是遵守規章的精神,來共同維護聯盟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