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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國同表示,這次新竹地檢署開庭,他並沒有收到傳票,是透過委任律師通知才得知此事,他主動要求出庭,希望能盡快得知真相。
阮國同指出,去年10月,他在越南接到電話,自稱是代表台灣警方的一男一女向他表示,希望能到越南與家屬碰面、談和解,但對方遲遲無法出示身分證明與警方委託書等文件,因此回絕。
家屬的委任律師邱顯智表示,事發至今第5個月,但真相與調查結果都還未明,此次出庭會向檢察官表示,受害人家屬的訴求就是盼能盡快看到秘錄器畫面,以及救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了解事實真相。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表示,阮國同在事發後來台16天,始終未能從台灣官方得到阮國非為何而死的答案,家屬的訴求就是希望能看到警方的秘錄器畫面,但卻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提供;此外,家屬與律師都在等待「相驗屍體證明書」,盼能盡快取得。
開槍員警陳崇文的委任律師徐國楨出庭前受訪表示,阮國非當時涉嫌偷車、襲警,也因企圖搶奪警車,員警制止不聽,才使用槍械,認為在槍械的適用上,有急迫性與必要性,應符合警械使用條例。
徐國楨也說,陳崇文一直希望能親自向阮國非上香,但由於擔心發生不可預知性的衝突,因此仍未前往,假設能排除這些問題,會希望能前往致意。107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