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三讀 年所得低於40.8萬元免繳綜所稅

▲所得稅法修正案通過三讀,民進黨立委舉牌慶祝並高喊投資台灣。(圖/記者戴祺修攝,2018.01.18)
▲所得稅法修正案通過三讀,民進黨立委舉牌慶祝並高喊投資台灣。(圖/記者戴祺修攝,2018.01.18)

記者戴祺修/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18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依照通過的法案版本,標準扣除額由現行9萬元調至12萬,薪資所得扣除額從現行12.8萬調至20萬,幼兒扣除額提高至12萬元,新法上路後,年所得低於40.8萬元者,可望免繳所得稅,預計2019年申報2018年所得稅時將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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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立法院臨時會處理稅改議題,相較先前審查勞基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時的衝突氣氛,朝野難得出現和諧場面。

稅改方案通過後,在股利課稅方面,新制廢除現行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未來,股利所得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8.5%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或以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

綜所稅部分,最高稅率由45%降回40%;在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由17%調高至20%,保留盈餘所得稅率自10%降為5%;中小企業總課稅額50萬以下者,將分3年逐步從18%、19%提高到20%,預計能給中小企業更多緩衝。

稅改方案通過後,預估全國542萬綜所稅申報戶受惠,平均減稅額1萬到1萬5千元不等;企業部分預估全國有11萬家公司適用,等同於政府在農曆年前送給全國一個大紅包,不過也恐造成國家稅損將近200億元,對國家財政有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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