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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彰銀當晚回應已進行調查,以釐清相關責任,務求勿枉勿縱,若有員工涉及不法,當嚴懲不貸。彰銀還說明,此案是在2017年10月16日派任涉案員工擔任高級專員,負責處理子行籌備事務,該員職等並未變動,而彰銀接獲檢舉函文時點為2017年11月30日,為保護檢舉人的人身安全,經與檢舉人商議,先將其調動回國後,並進行正式調查。由於此案已對外披露,彰銀立即啟動專案調查,力求釐清責任,並將依調查結果為必要的處置。
彰銀19日再強調,有關彰銀東莞分行員工涉嫌收受回扣情事,彰銀已進行調查,並立即採取相關行動,包括彰銀董事長張明道將直接督導,並偕同副總經理陳斌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全力徹查此案,並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調查,而南京分行籌備小組游姓高級專員及東莞分行張姓經理也立即調動回國,靜待調查,若有員工涉及不法,當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