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無限上綱的行政協助 新北基層員警的過勞告白

▲台灣的警察採取輪班制,但每天上班12小時是常態,更不用說發生陳抗事件,各地警察都有可能抽調支援。(圖/NOWnews資料照)
▲台灣的警察採取輪班制,但每天上班12小時是常態,更不用說發生陳抗事件,各地警察都有可能抽調支援。(圖/NOWnews資料照)

文/新北。現

去年底,新北市傳出老舊公寓火警,新北勢副市長侯友宜成立「清樓專案」小組,帶著大批員警浩浩蕩蕩前往各住宅突襲檢查,不管是平時的巡邏,還是臨時支援的勤務,我們都可以看見警察的身影,但這群人的勞動條件與勤務狀況,真的有被看見?真的有被檢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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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去年的調查結果,新北市的警民比為1比562,在六都之間排名第二,比起警民比最低的台北市,平均每一位警察要多負責一百多位民眾,不難想像他們的工作與勤務壓力之大。相較於台灣,鄰近的香港警民比則是1比150左右,差距相當明顯,也反映出台灣在警察政策方面的問題。

「新北。現」特別找到了願意匿名接受採訪的新北市基層員警,從他的故事、他的生活,還有他的工作狀況,來一窺警察過勞背後的誤解與真相,甚至進一步追問導致這個狀況發生的原因,並試圖喚起大眾對於這個議題的關注。

選擇就讀警專就是希望加入警隊後能夠用行動改變些什麼

我們的受訪者小張(化名)從小受到也是警察的父親所影響,從小被教育要用行動實現理念,選擇就讀警專的目的,就是希望成為警持之後能夠用行動改變些什麼。

受訪當天,小張穿著便服,看上去外表就跟一般的大學生一樣。事實上,小張工作至今剛滿兩年,也不算菜鳥了,當初從警專畢業後,因為成績不高,就被分配到學長姐們口中的雷缺——新北市。

為什麼新北市明明就是直轄市,但還是大家口中的雷缺呢?就是因為是直轄市,所以人口多,勤務也相對繁重,但制度又不像台北市那麼健全。「就像當兵抽單位一樣,中簽了就只能認命來新北服務。」小張這樣自嘲地說。

開始工作之後,小張才發現警察體系實在有太多不符合人性與不合理的規定,只要長官一個命令,不管合理與否,基層就要使命必達。他提到:「比如之前某分局就要求酒駕績效要成長100%以上,毒品績效則要成長75%,沒達到就會被長官念,甚至還會藉故懲處,因為他會覺得我們不認真做事。」

各單位長官以互相比較績效達成率為升官敲門磚,達成率要求動輒80、90%,甚至是破百都有可能。但這些華麗的數字背後,都是要警察出去主動盤查、找線索、查訪、埋伏才能破案的,不但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與體力,又要背著沒達成這些數字要求就會遭上級刁難的壓力,都是為了這些毫無根據又不合理的要求。

「每天光是應付這些績效要求就讓人身心俱疲,當初的理想也漸漸被消磨。」這一切都是還未從警前的小張所始料未及的。

「拆房子就主要是因為警察的行政協助部分,這很容易被無限上綱 

警察的業務除了打擊犯罪、維持治安、指揮交通等我們平常所熟知的事情之外,還有一項所謂的「行政協助」。

聊到前一陣子新北市查訪與拆除違建的新聞,「為什麼侯友宜連拆房子都會帶著警察一起去呢?這真的也算是警察的業務範圍嗎?」我們這樣提到。

小張解釋說:「拆房子就主要是因為警察的行政協助部分,這很容易被無限上綱。」依據規定,行政協助應該是輔助其他單位,但由於申請警察行政協助的規定過於寬鬆,再加上上級長官習慣把所有事情都攬過來做,導致行政協助這項工作幾乎佔了警察業務將近一半。因此,只要其他政府機關「聲稱」有維持交通、維護治安的需求,就會要求警方派人支援,但到了現場往往發現只是要增加人數充場面甚至搞排場,常常發生支援的警察比原本應該負責的單位派更多人,花更多時間。

對於政府官員來說,警察就像是免費的保安,「大家都搶著用,還不用顧警察的人身安全,很方便。」小張還舉了一個例子:「像之前台南清那個登革熱、噴藥有沒有,衛生局的每個人穿得跟輻射防護衣一樣,警察戴個口罩就跟著進去了。」

這樣過於繁重的行政協助業務,除了讓警察的過勞問題更嚴重之外,也排擠到了警察原本的治安與交通任務。

「每天上班12小時是基本的,多出來的加班就是做功德送給國家」

警察採取輪班制,不像是一般上班族過著朝九晚五的工作(雖然現在也很少晚五的上班族了),「每天上班12小時是基本,有案件要處理的時候可能會上班到14至16小時」小張這樣解釋。

有時候要處理案子遇到法律上的問題,小張就馬上會感受到自己在這方面的不足,他覺得如果不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識,下場就會像這個體制中的其它警察一樣,不是面臨長官無理的要求,就是被民眾予取予求。所以,即便每天上班12小時以上,他還是想辦法擠出1、2小時念書,有時候在備勤(在派出所內等民眾報案),小張也抽空看一點書。

不過,警察上班如果超出8小時,也會算加班費,但如何計算?能拿到多少?就是另外一個不能說的秘密了。

小張解釋說:「我們都是工作8小時之後開始算加班,但每個月加班費有上限,加班時數也有上限。」

到達上限之後如果事情還是做不完要繼續加班呢?「多出來的加班就是做功德送給國家啦!」小張無奈地笑著。

根據規定,每個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00小時(或是每天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就是當天勤務表連續超過12小時的狀況),以及加班費不得超過1萬7千元的上限。如果還是有多出來的時數照理來說可以換成補休,不過實際情況通常因為日常的業務或行政協助、支援等導致補休根本補不完。最後也是最可能的方式就是換成嘉獎,有些人可能加班一年多出來一、兩百小時結果換到兩三支嘉獎;這樣的嘉獎,大概也是做過功德的證明吧。

警察制度的運作雖然形式上還是要遵從法規,但在各地方實際的狀況差異性往往很大,甚至有很多地方是上12小時、休8小時,而8小時是《警察勤務條例》規定在例外狀態下的最短休息時數。但現實中大家幾乎都把例外當正常,只排8小時休息間隔,也讓過勞成為「正常」。

另外,因為學長們的底薪比較高,所以加班費很容易就到達上限。「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呢?」小張回答說那就是學弟會被凹加班,「像我剛進來的時候,每天上班超過12小時,超出12小的都不算,持續了蠻長一段時間。」雖然小張說的一派輕鬆,不太在意的樣子,但他也補充說:「就是完全沒有自己的生活。」

在他的眼中,大部分的同事都是過一天算一天。當警察之後真的沒有什麼交友的時間,只有一起值班的可以出去吃個飯,下班之後大家又都很累,吃完飯就各自回家了,有時候回到家連打電動的精力都沒有了,只想休息睡覺。對於小張來說,想到睡醒又要重複一樣的行程,「就覺得很無奈啊!」

以警察來說北部其實都一樣累,但台北的班表確實比新北的好

我們不禁好奇,只有新北的警察這麼慘嗎?小張回答說:「以警察來說北部其實都一樣累,但台北的班表確實比新北的好一點,至少休息的時間比較長,比較有自己的時間。」

以台北市為例,排班制度是「一段班」勤務,也就是上12小時然後休12小時,如果遇到有案件辦不完的時候就交接給下一個,不用特別加班把案件都辦完再下班。唯一例外就是遇到陳抗事件,台北市的警察可能就必須要加班,但通常碰到這種狀況,小張說「我們新北市的警察也是要過去支援啦!」

大部分的警察都想要離開北部,或寧願到鄉下地區還比較輕鬆一點,至少不會這麼累,壓力也不會這麼大,不過那種生活多半也是過一天算一天。

「警察多數人都是過一天算一天,看能撐到什麼時候。」小張下了一個這樣的結論;繁雜的業務、長官的要求、數不完的行政協助事項,日復一日的過勞工作幾乎已成常態,不正常與正常的界線也日益模糊。

雖然警察的執法從人權與法治的角度來看仍有進步的空間,但面對著內部與外部的壓力,來自新北市的小張就如同這個體系下大多數的基層員警一樣,沒有太多的選擇。

●作者:「新北。現」/自媒體專案小組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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