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陳真/獎不完還免稅 是誰這麼好康?

▲上萬民眾不畏刺骨寒風,紛飛細雨走上凱道呼籲政府視賦稅人權。(圖/法稅改革聯盟提供2017.12.18)
▲上萬民眾不畏刺骨寒風,紛飛細雨走上凱道呼籲政府視賦稅人權。(圖/法稅改革聯盟提供2017.12.18)

文/陳真

年關到了,大家最期待的就是年終獎金的發放。依法,年終獎金超過73,500元就要扣5%所得稅,但您可知道有一票人卻是獎金輕鬆入袋,而且獎金還可以免稅?猜猜是誰這麼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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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上,發起「廢除稅務獎金」的提議。國稅局過去依據《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訂有「稅務及關務人員查稅獎金」,因稅務人員為此獎金而浮濫查稅之弊病,於2004年被廢止。財稅機關卻利用內部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借屍還魂,至今仍編列上億元預算。去年立委陳瑩踢爆,國稅局的稅務獎金沒有法源依據,人人有獎,職位越高領得越多,連發新聞稿、內部裝修等與查稅無關的作為都可以領獎,甚至領獎人數比國稅局編制員額還多。

更誇張的是,上億元的獎金還免稅。話說當年王建煊膺任財政部長時,每年都會拿到一筆800~1200萬元不等的查緝逃漏稅稽徵獎金,有「聖人」之稱的王部長不敢把這筆錢放入口袋,而將此費用作為給績優同仁的出國獎金。對此,資深媒體人林俊輝就質疑「王聖人」有逃漏所得稅及贈與稅之嫌疑。

其實不只王建煊,歷任財政部長通通沒有申報,連賦稅署長、關稅總局長、大大小小稅官都沒有申報這筆收入,只憑財政部一道解釋函令,就「自己免稅了」。解釋函令是什麼?不過是行政規則的一種,並不是法律,財政部拿雞毛當令箭,說白了就是自肥,看在一般納稅人眼中怎能服氣?應該立即廢除這種不公不義的稅務獎金。

●作者:陳真/台中市/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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