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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晶 (6443-TW) 指出,此次 201 條款對全球影響均相同,均課徵相同比例的關稅,這是過往沒有遇過的現象,先前是不同地區或國家課徵不同稅率,而現在則是不論中國、台灣或第三地產能,被課徵的稅率均相同;這對美國本身太陽能裝置來說,會造成成本上揚,進而推升賣電價格,需視終端業者能吸收多少成本,才能評估對裝置量造成的影響。
元晶表示,目前仍在等美國子公司業務報告,需視業務報告評估狀況,才能進一步了解會對元晶造成什麼影響。
昱晶 (3514-TW) 則說,目前還有許多細節還未公佈,對昱晶造成的影響仍在觀察中。
川普最終裁定日前出爐,決定採取 ITC 提出的方案與建議,在未來 4 年內,對進口太陽能電池與模組課徵保障關稅,第 1 年課徵 30%、第 2 年為 25%、第 3 年為 20%、第 4 年為 15%,雖說最高稅率 30% 低於 ITC 當初建議的 35%,但仍為相當高的關稅門檻,不過,每年進口的前 2.5GW(10 億瓦) 太陽能電池,可免除保障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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