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判3月 男大生求緩刑淚「繳不出9萬罰金」遭駁回

▲男大生酒後騎車,酒測值達0.95毫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大生酒後騎車,酒測值達0.95毫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編輯中心/台北報導

為了道路安全,提醒大家酒後不開車,或是找代駕。新北市一名 19 歲劉姓男大生,一天與朋友喝酒慶祝休學提前入伍,暢飲一翻後騎車回家,路上遭警方攔檢,酒測值達 0.95 毫克,被判 3 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9 萬元。男大生向法官求緩刑,表示還在念書沒錢繳罰款,但新北地院昨( 23 )日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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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男大生因休學,想慶祝提前入伍,揪了一群好友在永和某 ktv 飲酒歡唱,隔天早上騎車載友人回家途中遭員警攔檢,酒測值高達 0.95 毫克。新北地院判男大生 3 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9 萬元。男大生卻上訴向法官求緩刑,表示自己做錯了也很後悔,請法官能從輕量刑。

後來又表示,自己退伍後還要回學校念書,根本沒錢繳出 9 萬罰金。不過,法官駁回上訴理由,判決書指出,男大生為了自己方便,未尊重其他用路人的行駛路權,漠視社會大眾交通安全而酒駕上路,認定執行原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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