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燒死6親友 律師稱凶手「蠻可愛的」挨轟「放屁」

▲53歲男子翁仁賢(中)不滿父親偏心,疼愛事業有成的兄長,於105年2月7日除夕夜圍爐縱火燒死父母親友,造成6死4傷。高等法院8日二審宣判,翁男遭判處死刑。中央社資料照
▲53歲男子翁仁賢(中)不滿父親偏心,疼愛事業有成的兄長,於105年2月7日除夕夜圍爐縱火燒死父母親友,造成6死4傷。高等法院8日二審宣判,翁男遭判處死刑。中央社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53歲男子翁仁賢因不滿父母偏袒哥哥,2016年除夕夜在自宅潑汽油縱火,釀成父母及親友6死4傷的慘劇,一審時被判處死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 25 )日辯論終結,檢方請求維持死刑判決,但翁仁賢的3名辯護律師則請求改判無期徒刑讓他「生不如死」,甚至還有律師稱翁仁賢「其實蠻可愛」,翁的姪子則當庭大罵「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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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53歲的翁男在家排行老么,因不滿父母長期偏愛會讀書、事業有成的兄長,在2016年2月7日除夕夜當晚,趁著父母及親友共16人在桃園市龍潭區自宅圍爐吃年夜飯時,衝入屋內潑汽油縱火,造成父母、2名姪子、姪媳婦及1名外籍看護死亡,另有4名親人遭燒傷。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時,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判處死刑,全案經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高等法院今日開庭,請受託為翁男進行鑑定的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作證,沈勝昂則表示,翁男教化可能性不高,若回到類似情境,再犯可能性高。

翁男的律師團主張,翁男多次表示不希望有人死亡,只是想要有人受傷,且他未把火場四扇門封死,應無直接殺人故意;另名律師則表示,翁男自認會被判死刑,反問法院是要偏惠翁男判死,還是判無期徒刑讓他「生不如死」?更有律師表示應考量翁男成長背景,並說以自己跟翁男接觸的經驗,認為翁男「其實蠻可愛的」,讓翁的姪子當庭大罵「放屁」,律師隨後道歉,表示自己有自己的立場,但也認同翁男應受懲罰。

檢方則表示,翁男手段凶殘,犯後也毫無悔意,沒有教化可能,而翁男雖表示過不想讓家人死,但本意卻是希望讓家人在燒傷的治療過程中生不如死,且律師不應違背委任人意思,有讓他「生不如死」的想法,請求法院維持死刑判決。合議庭諭知全案3月8日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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