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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環保局指出,經長年持續宣導,從104年起,業者開始於空品不良季節安排歲修、生煤含硫量降到0.84%以下、硫氧化物(SOx)降至29ppm以下;自105年起,進行第二階段減量協商,有關燃煤氣電共生廠,需增設選擇性觸媒還原設備(SCR),氮氧化物(NOx)減量達1,809公噸,減量比值達24.6%優於全國各縣、市;106年時,環保署公布「因應空品不良季節,直轄市、縣(市)環保機關協調公私場所降載有成之獎勵機制」評比,榮獲全國第一。
環保局顏旭明局長表示,感謝南亞及台化配合秋、冬空品不良季節的降載作為,未來請各業者都能符合法規,更能嚴格要求排放標準,環保局會更加強執法密度,替民眾嚴格把關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