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軟體把到大一妹 同居5天後真相曝光讓他超崩潰

▲桃園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生子後,指控男友在她產後不顧她傷口疼痛還硬上、性侵。(示意圖/翻攝自salon)
▲桃園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生子後,指控男友在她產後不顧她傷口疼痛還硬上、性侵。(示意圖/翻攝自salon)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男網友日前透過交友 APP 認識一名自稱 19 歲、就讀大一的少女,兩人聊天後相約見面,並在兩情相悅下發生多次性關係,直到女方家長報警找人,男網友才發現原來少女只有 15 歲,更被女方家長提告妨害性自主等罪,讓他超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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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男網友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 PTT )發文指出,自己透過交友 APP 認識一名自稱 19 歲、就讀應用英文系大一的少女,兩人聊得很投緣,交換了 LINE 並約定一星期後見面。原 po 表示,見面當天他本想帶少女出去玩,但對方表示想回宿舍休息,兩人在宿舍床上躺著看電影,接著就自然地發生了性關係,隔天正式交往。

原 po 表示,原本第二天就要送少女回家,但少女說可以再留一天,兩人就這麼同居了 5 天,期間也像熱戀的情侶一樣,幾乎天天發生性行為。 5 天後,原 po 在上班時突然接到警方來電表示少女的母親報警找人,請假到警局後才知道少女竟然只有 15 歲。

雖然原 po 向警方表示自己並不知情,也拿出手機出示 APP 和兩人 LINE 對話紀錄,顯示女方始終聲稱自己 19 歲,不過因他坦承與少女發生過 5 次性行為,遭對方母親提告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其實當下我真的很崩潰,一輩子清清白白的,竟然背下了這麼不勘(堪)的汙點」。警方確認原 po 並無強迫、限制少女的的行為,也曾多次問她是否有跟家人聯絡、想回家可隨時送她回去等,因而開始勸說女方母親是否可以考慮和解,但對方仍堅持提告,原 po 在做完筆錄後被請回,等待檢方傳喚。

原 po 感嘆,他這輩子自詡從不強迫女生做不願意的事,卻吃上這種官司,並強調自己是真心想跟對方在一起,「我敢摸著良心說 我是想跟她成為男女朋友的」,最後也難過地說「事情碰到就碰到了,喝一杯好好的醉一場然後勇敢面對,希望各位鄉民不妨以後真的要上床前確認一下對方身份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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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