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我穿什麼?」人妻偷吃男同事激戰16次全都記

▲現代人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婚前性行為早已見怪不怪。(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現代人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婚前性行為早已見怪不怪。(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偷吃不擦嘴?台北市一名年近 40 歲的已婚陳姓女子,與林姓男同事產生曖昧情愫,多次背著丈夫與林男出遊、上摩鐵,陳女還將兩人 16 次「激戰」細節清楚記在日記本,更會傳訊問林男「下次喜歡我穿什麼樣的衣服?」姦情曝光後,兩人遭陳女丈夫控告妨害家庭,法官並依陳女證詞及「偷情日記」認定兩人涉有重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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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與林男因工作因素朝夕相處、日久生情, 2016 年 9 月間,兩人第一次至汽車旅館嘗試偷情滋味,脫去衣物後礙於心理障礙並未發生性行為,但從那之後,兩人只要逮到機會就會至摩鐵幽會,陳女也不顧已婚身分與林男忘情做愛,有時更會故意傳訊問林男「下次你喜歡我穿什麼樣的衣服呢?」沉浸在偷情所帶來的快感之中。

直到去年 6 月間,陳女丈夫意外發現妻子與男同事互傳曖昧訊息,經追問妻子後,陳女才坦承已與男同事偷情 9 個多月,並交出「偷情日記」給丈夫。之後陳女丈夫約林男出面談判,林男辯稱一時衝動與陳女發生性關係,遭陳女丈夫怒罵,若是衝動所為怎可能不只一次!氣得對陳女及林男提告妨害家庭。

陳女到案後,坦承除第一次之外,其餘 15 次都與林男發生性關係,其中一次摩鐵費用也由她支付,但林男對上摩鐵偷情一事則一概否認。檢察官依陳女證詞與「偷情日記」認定兩人涉有重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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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