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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出截至 8 日,花蓮縣政府已動員約 50 名評估人員,除協助現場救災外,已辦理 14 件受損建築物評估,其中 5 件倒塌建築物張貼紅色危險標誌,並將派人逐步清查公寓大廈外牆剝落情事。
內政部表示,為協助因地震致房屋受損、不堪居住使用者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表示,將提供住宅補貼協助,租金補貼部分,戶內人口 3 人以下每戶 6,000 元/月,人口超過 3 人,每 1 人加 2,000 元,最多 1 戶 16,000 元/月。如有重(建)購或修繕住宅需求,將提供修繕或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內政部指出,除上述補貼外,金融機構如承受災害毁損的自用住宅房屋或土地,承擔貸款本金損失,於貸款餘額上限 350 萬元範圍內,內政部將補貼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