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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犯嫌106年7月間,以經營某國際車業為據點,因旗下姓蘇小弟駕駛車輛與趙姓被害人擦撞,以假借記者之名要報導以影響對方公司名譽為由,要求被害人支付大筆修車費用,被害人不從,蔡嫌即率領手下小弟多名傷害被害人並要求簽立本票;另多次在KTV歡唱時於包廂外走道與被害人肢體擦撞糾紛、或路上與被害人有行車糾紛等為由,藉由通訊軟體及時聯繫迅速,恃強率眾毆打被害人。
警方專案小組蒐證發現蔡嫌等人均有施用毒品咖啡包等情事,另意圖販毒牟取不法利益,期藉由販毒所得利益,伺機坐大。第一分局見時機成熟, 12日「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期間」農曆春節前夕,與第二、豐原霧峰分局分別在本市及南投縣等地點,順利查緝蔡嫌等10人到案,瓦解該暴力犯罪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