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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表示,本次修法,將要求「資產逾 1 兆台幣」的保險公司,須設專責資安長和法遵長,及資安、法遵獨立專責單位,法規預告後,預估今年 3 月底實施。
保險局進一步表示,資產逾兆的保險公司不但應設置具職權行使獨立性的資安專責單位,並要指派協理以上或職級相當的人擔任資安專責單位主管。
金管會並要求,保險公司的專責法遵單位及總機構法遵主管「不得兼辦」法務或其他與職務有利益衝突業務。
到目前為止,保險業資產上兆元的公司,包括:國泰人壽、南山人壽、富邦人壽、新光人壽、中國人壽、台彎人壽、三商美邦人壽等 7 家。
在保險業之前,金管會銀行局已修改法規,同樣要求資產達 1 兆以上的銀行須設獨立的資安長、法遵長,及獨立專責資安、法遵單位。如今保險業將加入此行列,證期局也表示證券業未來也會比照辦理,只是目前還在討論資產門檻要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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