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1歲少女性交 法國法官:應屬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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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巴黎13日綜合外電報導)法國一間法院今天表示,一名與11歲少女發生性行為而受審的29歲男子,必須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但表示他們無法勝任審理如此高度爭議的案件,將呈交上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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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報導,這名被依妨害性自主而非強制性交罪名受審的男子,今天稍早在法庭受審。本案中的少女年僅11歲,在檢察官認定屬「合意」性交後,引發全國譴責。

法國並不認定成年及未成年人間的性行為屬強制性交,除非有證據證明一方受到暴力脅迫;政府已誓言訂定合意性交的最低年齡。

巴黎近郊蓬圖瓦茲(Pontoise)一間地方法院在耗時一天的閉門審理後表示,這名男子應以涉犯強制性交罪受審,並將這項決定呈交上級法院。

檢方起初的決定讓少女家人勃然大怒,少女家屬委任的律師狄波(Carine Diebolt)今天讚賞法官的見解為「受害者的一大勝利」。

狄波在審理前告訴記者:「當我們談的是11歲兒童時,根本沒有合意與否的問題。」(譯者:周莉芳/核稿:陳亦偉)1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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