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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讓人注意到泰國當時還未經規範的代理孕母業,進而促成當局在2015年明文禁止外國人聘請泰國代理孕母。
共同社報導,「嬰兒工廠」事件爆發後,重田旋即離泰,但不久後就對泰國社會發展暨人類安全部(TheSocial Development and Human Security Ministry)提告,要求取得孩子的監護權。
曼谷中央青少年法院(Central Juvenile Court)今天在聲明中說:「這13個孩子的生父沒有不良行為前科,為讓孩子得到生父帶給他們的幸福和機會,法院判決,這13名經代孕所生小孩,都是原告的合法孩子。」
法院判決,這些孩子的泰籍代孕媽媽簽名同意放棄權利之後,重田是這些孩子的「唯一家長」。重田並未出庭聆聽判決。
判決還說,重田出身富有人家,因此有充裕的金錢,可在日本安排護理師和奶媽照顧這些小孩。
2014年之後,這13個孩子就由社會福祉部負責照顧。重田委任律師表示,接下來將聯繫社會福祉部,討論監護權移轉事宜。(譯者:鄭詩韻/核稿:林治平)107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