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院檢「法網」互打 性侵被告更裁交保

▲台灣司法史上首見法官下令逮捕檢察官的「性剝削防制條例」案吳姓被告,仍由彰化地院法官二度更裁交保。(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2.22)
▲台灣司法史上首見法官下令逮捕檢察官的「性剝削防制條例」案吳姓被告,仍由彰化地院法官二度更裁交保。(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2.22)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

彰化地院法官陳彥志年前裁定一件性剝削防制條例聲押被告交保,而被主張羈押的蒞庭檢察官莊珂惠指頭腦有問題,此案引發台灣司法史上首見法官下令逮捕檢察官風波,二審法院同意檢方羈押主張而將發回重裁,彰化地院輪值法官林怡君22日開庭,也認定被告無串證之虞而再度裁定交保,但將交保金額從3萬元提高至9萬元,檢方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表示,俟收到裁定書再研議再抗告與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彰化地方法院調查,30餘歲的吳姓被告,原本為送貨司機,近3年來以假帳號在網路社群搭訕無知未成年少女,多次聊天後藉機誘騙對方自拍裸照供他欣賞,並約具有容貌姿色的少女見面,趁機「約砲」,少女不肯就恐嚇要在網路散布裸照而逼迫就範,檢方統計被害少女有30多人,被告供稱事後有付錢,屬合意性交易,不是性剝削。

▲台灣司法史上首見法官下令逮捕檢察官的「性剝削防制條例」案吳姓被告,仍由彰化地院法官二度更裁交保。(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2.22)

檢方指出,檢警成立專案小組,在被告電腦查出5、60張少女裸照,被害少女達30多人,包括高中女生和未成年國中、小女學生。

檢方指出,本案偵辦檢察官第一次聲押被告獲准,調查後依違反兒童或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恐嚇、妨害秘密罪等罪名起訴移審時,檢方聲請續押,但遭法官裁定釋放,檢警再查出多名少女被害,雖然檢方二度聲押獲准,但追加起訴移給法官併案審理也聲請延押被告,但還是被法官當庭釋放。

偵辦檢察官莊珂惠三度指揮警方追查被害少女,過年前的2月2日3度聲押被告,法官陳彥志訊後諭令3萬元交保,檢察官莊珂惠質疑法官「腦袋不清楚?」而引起法官動怒,乃指揮法警逮捕莊檢察官而引發司法界震撼。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