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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指出,若是地方政府在示範階段就申請加入,會提供500萬元補助,後續第一階段有400萬元、第二階段200萬元、第三階段有100萬元,估計各個縣市政府可獲得1200萬元的補助金,目前規畫整體補助預算達1億元。
能源局說明,透過地方政府擔任平台,裝設後的太陽光電發電量將優先給用戶使用,購電收入將會回饋10%給地方政府,3%回饋給屋頂出租人,依據目前的現行費率試算,若是30坪屋頂裝設10KW的太陽能板,且躉購費率回饋10%給屋頂出租人,一年發電量約1250度,每月約可回饋給用戶668元、一年8016元。
能源局預計,將會在3月中旬對外公布,最快8月就能啟用綠能屋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