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幫前女友修筆電遭控性侵 大樓監視器畫面救了他

▲林男性侵女友後獲得諒解,並結為夫妻。法官考量後輕判。(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林男性侵女友後獲得諒解,並結為夫妻。法官考量後輕判。(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 40 歲的女子,日前與鍾姓男友分手後,因家裡的筆電故障請鐘男幫忙修理,沒想到事後卻控告鍾男性侵她,鐘男到案後表示女友雖然「嘴巴說不要」,但也沒有進一步的反抗,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子與鐘男離開住家後互動和諧,同時無其他罪證,因此不起訴鐘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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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 40 歲的女子日前與鐘男分手,但認為鐘男才有辦法修理自己的筆電,女子表示鐘男前往住處修理筆電後,竟將她突然抱上床,不顧她出聲反抗,性侵得逞,女子事後控告鐘男性侵。

鐘男到案後表示,自己當時情不自禁將女方撲倒,雖然對方有說不要,不過身體沒有反抗,認為雙方是合意性交,兩人離開時還有說有笑,並送對方前往捷運站搭車。

檢方調查後發現,大樓監視器顯示女子與鐘男離開後還有說有笑,女子也坦承無確實抵抗,也沒有其他證據,因此檢方不起訴鐘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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