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區監理所 加強掃蕩註銷號牌車輛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加強掃蕩註銷號牌車輛。(圖/記者黃守作攝,2018.02.25)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加強掃蕩註銷號牌車輛。(圖/記者黃守作攝,2018.02.25)

記者黃守作/高雄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加強掃蕩註銷號牌車輛,於今(25)日上午據報,在高雄市旗山區華中街口有註銷號牌違規使用車輛,經監理所稽查人員聯繫警察單位前往取締,當場查扣註銷車牌2面,並依法掣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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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區監理所旗山監理站是接獲市府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通報指出,在旗山區華中街附近,有註銷號牌違規使用的車輛,乃由監理站稽查人員會同警察單位前往取締,當場查扣註銷車牌2面,面並依法掣單舉發。

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冬啟程表示,該所與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及警察局強力執行吊(註)銷號牌車輛稽查取締作業,一經查獲,依法取締、馬上拆牌,民眾勿存僥倖,以免受罰高額罰金。

冬啟程指出,註銷號牌車輛,以逾期檢驗佔大宗,請民眾務必定期檢驗愛車,不要逾檢遭註銷牌照,已註銷車輛應重新驗車,領牌再上路,若是不能使用的車輛,應辦理報廢。

冬啟程並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使用「吊銷、註銷」的牌照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併禁止其行駛,牌照當場扣繳之,另車輛使用牌照稅部分,除責令補稅外,處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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