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未過波及小提燈 林佳龍:我是最大受害者

▲民進黨議員指,是因國民黨惡意杯葛預算所致。(圖/記者柳榮俊攝,2018.2.26)
▲民進黨議員指,是因國民黨惡意杯葛預算所致。(圖/記者柳榮俊攝,2018.2.26)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6)日召開臨時會,國民黨議員質疑,市府稱107年預算未過無法製作小提燈,但是過年的春聯與小紅包仍照舊發放;對此,市長林佳龍表示,自胡前市長時代開始,市長小紅包、春聯均以前一年度預算製作,因此狗年小紅包是用106年度預算製作,與小提燈都用當年度預算並不一樣。林佳龍表示,預算未過他是最大受害者,但尊重議會各黨團的協商,希望「亡羊補牢」預算27日能夠盡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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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召開臨時會,由觀旅局長陳盛山提出「中台灣元宵燈會活動籌案情形專案報告」,由於預算未完成審議,導致今年元宵小提燈無法如期完成,引起議員們熱烈討論,有國民黨議員指出,同樣預算未完成審議,但是市長狗年小紅包與春聯都還是照常發放,質疑市府刻意不做提燈。民進黨指是國民黨惡意杯葛預算所致。

國民黨議員顏莉敏指出,台中市政府在106年10月份時就招標一個「創意童玩採購案」總金額500萬,並在今(107)年1月份時決標,據了解,這個創意童玩其實就是小提燈,是以採延續性預算的方式進行招標及決標,顏莉敏說,根據預算法規定,延續性預算不會受到年度新預算還沒通過的問題擱置,市府在執行上有嚴重的行政缺失,或是根本不想做,卻政治操作將這個錯推給在野黨。

▲國民黨議員指出,同樣預算未完成審議,但是市長狗年小紅包與春聯都還是照常發放,質疑市府刻意不做提燈。(圖/記者柳榮俊攝 , 2018.2.26)

李中議員指出,觀旅局預算書的科目名稱不論106或107年都是「中台灣元宵燈會活動相關業務經費」,預算法只認定預算科目名稱,因此不管觀旅局在執行時拆成幾個標案,都屬於「延續性」費用,不受預算是否通過影響,可依106年度額度先予執行,當觀旅局可以執行燈會活動場地、主燈製作與表演團體的邀請,卻說不能做小提燈,顯然標準不一致;林佳龍不敢承擔不做小提燈的決策責任,卻刻意在各種場合誣賴是因預算沒過,這顯然是選舉操作。

議員黃馨慧表示,107年總預算未過,定期大會在106年12月26日散會,觀旅局卻在106年12月28日發包「2018中台灣元宵燈會,表演團體及貴賓接待勞務採購案」,今年1月6日決標,同樣預算未過,小提燈來不及製做、卻依舊邀約日方來台;日本平川市可以在短短1個月準備好3千個小提燈,台中市府卻辦不到,簡直打臉龍市長啊。

林佳龍在接受市議員謝明源質詢時解釋,事實上自胡前市長時代,市長小紅包與春聯都使用以前一年度預算製作,舉例而言狗年小紅包是用106年度預算製作,所以不受預算未審議完成影響,這與小提燈都用當年度預算並不一樣。

市議員邱素貞建議小提燈預算可以仿效小紅包,於前一年提前編列,林佳龍表示,尊重觀旅局的決定也願意承擔,但目前預算未通過並非他所期待,或許未來可以考慮提前一年編列預算,但也尊重各黨團協商盼讓預算趕緊通過。

陳盛山重申,市府原已在去年底援往例完成小提燈招標,也產生得標廠商,卻因議會遲未完成107年總預算審查,法定預算未通過導致廠商被迫停止製作,而針對日本睡魔花燈來台是日本自費,並未受到預算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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