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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主秘吳國濟說,民眾持有電動車經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在案者,即日起可至交通局「路邊停車費查詢服務網」點選「電動車優惠」,輸入車號及聯絡方式,線上申辦電動車停車優惠,或下載、填妥優惠申請表,以郵寄、傳真方式辦理,或至交通局6處停車管理場申辦。
吳國濟提醒,申辦成功享有優惠的電動車,如有牌照註銷情形或積欠新北市公有停車場停車費300元以上,將取消停車優惠資格,一經取消資格,須自註銷日起繳回優惠部分或繳清欠費,重新申辦停車優惠;另外,已享有停車優惠的身心障礙車輛,基於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將不再提供電動車路邊收費停車優惠,相關資訊可至交通局的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