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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冬啟程表示,該所於上學期已聯合稽查134輛車,有11輛車因違規遭舉發,其中超載4件,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至9000元罰鍰,改裝座椅4件,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至9600元罰鍰,並責令檢驗,他呼籲業者勿存僥倖心態,並請家長留意接送車輛狀況,以維護學童乘車安全。
高雄市區監理所副所長陳崑山指出,幼教機構接送學童時,均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之規定,讓學童搭乘安全、家長安心,該所於各級學校陸續開學之際,在國小附近重要交通路口實施聯合稽查勤務,並請民眾若發現學童所乘坐接送車,有超載不當的駕駛行為或擅自改(加)裝座椅情形,可向該所反映,以共同維護學童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