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前女友3度性侵 賤男反遭誣告起訴

▲一名加拿大男子於台北市區接連對女性做出侵犯舉動,遭警方依性騷擾、傷害等罪嫌送辦。(示意圖/ NOWnews )
▲一名加拿大男子於台北市區接連對女性做出侵犯舉動,遭警方依性騷擾、傷害等罪嫌送辦。(示意圖/ NOWnews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謝姓男子向法院提告自己的高姓前女友 3 度性侵他,但檢方查出,原來是謝男不滿先前高女曾控告他恐嚇,懷恨在心,因此在緩起訴期滿後,控告高女性侵作為報復手段。法官判決高女不起訴,高女則反告謝男誣告,士林地檢署調查後,將謝男以誣告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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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互告事件的起因為高女過去曾在交往期間,將汽車借給謝男使用,謝男卻向高女追討油錢以及維修費用,並且恐嚇高女:「如果不給錢,我就先處理多多(高女飼養的狗),再來處理你」,高女隨即報警,謝男被依恐嚇罪緩起訴處分。

謝男或許是懷恨在心,在緩起訴 1 年屆滿後,到警局控告高女 3 度在宿舍寢室、汽車上及公廁強行脫掉他的褲子,口交性侵得逞。

只不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現,雖然謝男供稱遭到高女性侵,之後仍會與高女約會吃飯,受傷了也接受高女照顧,與一般遭性侵的人不同,所以不起訴高女。

高女事後不滿謝男作法,憤而提起誣告訴訟,謝男到案後供稱自己遭性侵只是隱忍,對高女的事都有告知同事,但同事出庭作證卻表示從未聽謝男說到性侵的事,狠狠的打臉謝男。檢方認為,謝男宣稱遭性侵後仍與高女吃飯並接受照顧,還在事發 1 年後才提告,明顯與常理不符,因此認定謝男有讓高女接受刑事處分的惡意,依誣告罪起訴。

網友則紛紛留言批評謝男的行為很「北纜」,並慶幸高女與謝男已經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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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