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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或許是懷恨在心,在緩起訴 1 年屆滿後,到警局控告高女 3 度在宿舍寢室、汽車上及公廁強行脫掉他的褲子,口交性侵得逞。
只不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現,雖然謝男供稱遭到高女性侵,之後仍會與高女約會吃飯,受傷了也接受高女照顧,與一般遭性侵的人不同,所以不起訴高女。
高女事後不滿謝男作法,憤而提起誣告訴訟,謝男到案後供稱自己遭性侵只是隱忍,對高女的事都有告知同事,但同事出庭作證卻表示從未聽謝男說到性侵的事,狠狠的打臉謝男。檢方認為,謝男宣稱遭性侵後仍與高女吃飯並接受照顧,還在事發 1 年後才提告,明顯與常理不符,因此認定謝男有讓高女接受刑事處分的惡意,依誣告罪起訴。
網友則紛紛留言批評謝男的行為很「北纜」,並慶幸高女與謝男已經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