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棒打死父親 男判刑18年定讞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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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9日電)新北市陳姓男子不滿父親要他好好找工作,雙方發生爭執,憤而持鋁棒痛毆父親致死。最高法院今天依家暴殺人罪,判處陳男18年有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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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5年6月間,當時失業的陳姓男子坐在家中客廳沙發看電視,陳父外出飲酒返家見狀出言訓斥,要陳男好好找工作,兩人爆發嚴重口角。

陳姓男子的父親一氣之下持鋁棒丟向陳男,陳男閃躲後撿起鋁棒痛毆父親,隨後外出訪友,凌晨返家見父親倒臥在地已無氣息,叫醒同住的哥哥撥打119求援,但救護人員到場發現陳父已死亡。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陳姓男子持鋁棒朝父親頭部等重要部位重擊10多下,顯有殺人犯意,依家暴殺人罪判刑18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仍判陳男18年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全案定讞。(編輯:梁君棣)1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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