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種大麻企業化經營 雲林地檢署緝獲兩男

▲雲林地檢緝獲,租用豪宅種植大麻工廠案。(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 2018.03.09)
▲雲林地檢緝獲,租用豪宅種植大麻工廠案。(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 2018.03.09)

記者洪佳伶/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城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與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虎尾分局共同偵辦栽種、製造大麻販毒集團,歷經半年埋伏、跟監,於民國107年3月8日執行拘捕、搜索,緝獲栽種、製造大麻供販賣之張姓男子、廖姓男子,並於其等住處查扣大麻植株81株、大麻成品1批、大麻種子105顆及相關栽培、乾燥設備,檢察官訊問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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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於偵辦中小盤販賣及施用毒品案件時,發現張姓男子、廖姓男子於雲林縣虎尾鎮、二崙鄉等處栽種、製造大麻販售圖利,網路上學習種植及製造大麻的技術,利用定時器、電風扇、二氧化碳(CO2)鋼瓶、土壤酸鹼值檢測器等設備,讓密室保持良好的通風及合適的溼度,由廖姓男子自國外大麻種子網站購入大麻種子後,由張姓男子負責種植,收成後再由廖姓男子進行販售。

雲林地檢署指出,經檢警鍥而不捨追查,歷經半年的蒐證,終於掌握張姓男子、廖姓男子兩人栽種、製造大麻的位置,並展開拘捕及搜索行動,當場查獲大麻植株81株、大麻成品1批、大麻種子105顆、大麻烘乾吊掛設備、大麻照射燈具、定時器、土壤酸鹼值檢測器、二氧化碳(CO2)鋼瓶、電風扇、剪刀等製毒設備,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張姓男子、廖姓男子兩人所涉犯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販賣毒品之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

雲林地檢署強調,為有效改善毒品濫用問題,於105年6月14日成立毒品戒癮聯繫平台,透過緩起訴處分命戒癮治療之方式,協助吸毒者戒除毒癮,並廣搜各項毒品流通情資,持續針對製造、運輸、販賣等重大毒品犯罪加強查緝,利用各項活動及宣導機會,教導民眾辨識各類新型態毒品,加深對各種毒品之認知,提升全民反毒意識,減少毒品危害問題,並以「減少毒品施用人口」為願景,配合「降低需求」、「抑制供給」為導向之毒品防制政策,達到拒毒、防毒、緝毒、戒毒之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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