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斷源大執法 中市警畫夜不分布下天羅地網

▲太陽餅老闆娘遭酒駕撞死後,中市警一分局攔查酒駕大執法,首夜即有三件酒駕案。 (圖/警方提供 , 2018.03.11\\)
▲太陽餅老闆娘遭酒駕撞死後,中市警一分局攔查酒駕大執法,首夜即有三件酒駕案。 (圖/警方提供 , 2018.03.11\\)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台中10日發生富二代酒駕撞死太陽餅店老闆娘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隨即連續3日於轄內易肇事時段、路段,及易飲酒集中區域,針對可疑車輛或行車不穩的車輛實施機動巡邏及定點攔檢取締,出勤不到半小時隨即攔到2名騎機車的酒駕民眾,凌晨另於中港路民權路口發生轎車追撞計程車事件,民權所員警對駕駛人酒測,酒測值1.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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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民眾酒駕肇事所帶來的遺憾,中市第一分局警方展開「斷源專案」,針對飲酒處所除持續加強取締並宣導「酒後不開車」外,呼籲店家及業者協助客人叫計程車、代駕服務,並於客人離場前加強提醒切勿酒駕,防酒駕從源頭做起。

警方表示,連續3天大執法後仍不會鬆懈,將持續為期3個月加強取締酒駕專案性勤務,每個月除執行8次專案取締勤務,並將機動調整勤務,不分平日、假日,依各區商家及消費形態規畫白天、傍晚、深夜、凌晨各時段之稽查勤務,藉由高強度、高密度取締,布下天羅地網展現執法決心、以降低酒駕憾事。

第一分局強調,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者,處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酒測值達0.25毫克即觸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因酒後駕車致人於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及肇事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駕駛人拒絕酒測、5年內累犯者及行經設有告示酒駕路檢點,不停車接受稽查者,處罰9萬元。此外,如有酒駕致人傷亡案件,警方除於第一時間全面清查相關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影像,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外,情節嚴重者,亦可能另涉刑法殺人罪責。

【 NOWnews 今日新聞 】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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