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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威任今天展示龔元高在2月23日寄給國際足總的連署信,信函下方會員連署簽章處,桃園市體育會足球委員會總幹事鄭家興的印章,用的卻是鄭「嘉」興;此外,足協也指控基隆市體育會主委楊明賢的簽名,字跡也與本人不符,因此按鈴提告,希望由檢調單位介入調查。
龔元高接受電話採訪時強調,針對足協有異議的2人,他手中都握有對方親筆簽名的授權書,但的確不小心誤植鄭家興的名字,他們也發出更正信,對於足協將提告一事,龔元高則說:「他們告我,我就告他們誣告。」
今天下午3時30分,龔元高將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他將出示鄭家興與楊明賢兩人親筆簽名的授權書。
律師張承中表示,偽造文書需是故意為之,若有親筆簽名的授權書,代表2人可能是有他人授權參與連署,名字弄錯可能是工作人員的過失,過失並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刑責。(編輯:張芷瑄/吳協昌)107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