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3日電)陳姓婦人去年到一家便利商店內,將低價商品標籤張貼到高價商品上,再拿已調換過標籤的商品結帳,業者盤點發現異常報案,她到案坦承犯案,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詐欺罪嫌將她起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39歲陳姓婦人民國106年11月11日下午1時16分,到台中市北區美德街一家便利商店,先撕下店內其他低調商品標籤,再將標籤張貼在總價應為新台幣2367元的三件較高商品上。婦人再持已調換過標籤的商品到櫃台結帳,使店員陷於錯誤,將兩件羽絨背心商品與1支眉筆,以529元的價格賣出,使業者受有1838元的營業損失。業者在盤點貨物時察覺有異,經清點後確認損失報警處理,員警調閱監視器後查出陳姓婦人涉案,通知她到案說明,陳婦坦承犯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依詐欺罪嫌起訴陳婦。(編輯:梁君棣)1070313德國巨資投入6G研發 減少對外國依賴巴西巴拉納州疫情嚴重兼收鄰國患者 醫療崩潰觀光客回籠竊賊猖獗 舊金山汽車竊案暴增逾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