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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中華郵政壽險處在2015年間又發現張姓業務員所招攬契約有600餘筆要保人地址相同情事,經追查又張姓業務員所招攬契約有多筆保費轉帳代繳局帳號相同且集中於張員家屬帳戶,但中華郵政對異常情形又未列入自行查核的管控事項並予深入追查,而任由弊端持續擴大。
金管會認為,此案違規情節重大,也顯示出中華郵政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嚴重廢弛,因此,除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對中華郵政予以糾正外,並依同條項第1款規定,限制該公司基隆郵局及其轄下各郵局共46個停止簡易人壽新契約的銷售6個月,範圍包括基隆市、貢寮、萬里、金山、雙溪、瑞芳、汐止等,但不包含續保案件,且於提報改善計畫並經金管會認可改善完成後,含清查全國各郵局有無類此案件,才可恢復辦理。
至於張姓業務員部分,金管會要求中華郵政應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依法移送並予以撤銷登記,而300多位保戶未到期保費4.1億元則已陸續完成和解。
金管會也呼籲,保險業務員在辦理保單招攬業務時,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保險業應強化內部控制,以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