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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藥品組科長張連成告訴中央社記者,這次修正內容主要是跟進世界衛生組織(WHO)規定,並參考各國名詞用語、檢驗技術等方面進行文字調整,並修正暫緩捐血及永不得捐血者的條件。
根據現行規定,曾有男男性行為者以及曾吸食毒品者,通通屬於「永不得捐血」對象,但在新版捐血標準中,將分別放寬為5年內曾發生男性間性行為者應暫緩捐血,曾吸食毒品者則暫緩捐血6個月。
張連成指出,男男性行為方面,因近年愛滋病毒檢驗技術提升,檢驗空窗期已從21天縮短到11天,因此國際間早已放寬對於男男性行為者的捐血條件,包括英國、澳洲、美國、法國、加拿大、紐西蘭等國均規定,只要12個月內無男性間性行為即可捐血。
為求謹慎,食藥署決定先行解除永遠不可捐血禁令,初步放寬為「5年內有男男間性行為暫緩捐血」,未來觀察1、2年後再研擬進一步放寬至12個月。
張連成表示,過去之所以規定曾吸毒者不能捐血,主要是擔心共用針頭會有較高風險感染愛滋,但血液基金會認為世衛組織及日本都已放寬曾吸毒者的捐血規定,經討論才決定修改為「暫緩捐血6個月」。
血液基金會公關處長黎蕾受訪時指出,近年陸續接獲捐血人反應,強調已經戒毒多年卻無法捐血,基金會查閱國際間規定才發現世衛組織、日本確實早已放寬規定,因此才會提議修正。
張連成說,此修正草案已於昨天起展開60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若無重大異議最快將於6月公告實施。(編輯:陳清芳)10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