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院檢互槓第三集 被告9萬元交保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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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4日電)彰化院檢因一起兒少保護案件互槓,法院先前兩度裁定犯嫌交保,檢方兩度抗告成功,發回彰化地院今天第三次開羈押庭,法官晚間裁定維持新台幣9萬元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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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偵辦一起兒少保護案件,認為吳姓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彰院裁定3萬元交保,彰檢抗告,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發回再審,彰院改裁定9萬元交保,彰檢再抗告,台中高分院7日再做出原裁定撤銷,發回彰院審理。

彰化地院今天開羈押庭,經5個多小時庭訊,晚間9時結果出爐,輪值法官仍維持原裁定9萬元交保。彰化地院發言人王義閩說,法官認被告提出一定金額擔保後,足使被告遵期到庭,裁定被告以9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每天上午9時、下午5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到。

彰化地檢署表示,待收到法院裁定書,了解法院裁定理由後,再研議是否提出抗告。

案件演變至今被稱為彰化院檢大戰、霹靂火,起因是檢察官莊珂惠偵辦兒少保護案件,認為吳姓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第一次裁定交保時,莊珂惠與法官一度因歧見當庭起爭執,經院檢高層協調才化解,隔天登上媒體頭條。

除彰檢兩度抗告、台中高分院兩度發回彰院審理、彰院三度裁定交保,案件也受到立委及婦兒團體關注。民主進步黨立委李麗芬昨天與台灣展翅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防暴聯盟、兒童福利聯盟、勵馨基金會召開記者會,認為誘拍私密照嚴重危害兒少,希望法院切勿低估犯嫌惡行。(編輯:陳清芳)1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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