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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監管方面,大陸幾年來對於成立一個單一大型監管機構的討論相當激烈,但官方只選擇朝這個方向邁出半步,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整併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來控制不斷增長的企業和國家債務,而監理股市和其他金融交易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保持不變。
此外,大陸新的反腐機構,也在經過數月的討論後,在人大上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公諸於世,草案規定,監察委員會可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監察委員還具有訊問、凍結、搜查、調取、查封、扣押等職權,繼承並擴大中紀委的部分調查權利,有權調查所有公職人員,有利大陸反腐工作推動。
外媒分析,大陸宣布政府改組,代表習近平正在加強自己的威權領導,來對付根深蒂固的既得利益集團,以更強而有力的行動,推動他 2013 年承諾的改革。有人認為這些都是很好的初步措施,但下一步如何執行是關鍵。也有人批評黨中央自上而下的控制可能會適得其反,因為這會阻止官員為解決問題採取大膽的、有創造性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