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 2017 )年 8 月,基隆一名林姓男子趁同居女友淋浴時性侵,不但指姦女友,還強壓她在馬桶上性交,直到女友女兒回家發現後報警才得以脫困。事後林姓男子向女友求婚,並取得原諒,基隆地方法院考量後,判處林姓男子有期徒刑 1 年 7 個月。
據《自由時報》報導,在事件過後兩個月,林男獲得女友原諒並求婚成功,女友也在法院開庭審理時向法官表示,畢竟雙方已是夫妻,希望可以判輕一點,且女友也提及自己罹患癌症、憂鬱症等疾病,無法獨自生活,只能靠林男照顧。
法官經綜合考量後認為,如對林男處法定最低徒刑確實過重,因此最後輕判有期徒刑 1 年 7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