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再遭檢舉 疑未報准就登陸

▲拔管案後教育部長懸缺一個多月,「人渣文本」建議,不如就找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接任部長。(圖/NOWnews 資料照)
▲拔管案後教育部長懸缺一個多月,「人渣文本」建議,不如就找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接任部長。(圖/NOWnews 資料照)

記者邱明玉 / 台北報導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持續延燒,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台大校長新當選人管中閔在卸任國發會主委後,未經報准即到中國大陸多所大學兼課,北檢分「他」字案展開調查。法務部長邱太三今(22)日表示,政務官都是被管制的人員,卸任 3 年內要報准才能出境,管中閔有無自行縮短管制期等問題,北檢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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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受訪時表示,政務官及辦理涉及機密業務的人員,基本上都是被管制的人員,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26 條規定,若在職時,出境要報准,若離職 3 年內,也要報准才能出境,除非管制期已被縮短期限。

邱太三說,這次國家機密保護法的修法,就針對過去部分人員,他們在卸任前自己先簽字縮短管制期,當時引發社會爭議。管中閔到底有沒有自己縮短管制期?北檢會調查並對外公布。

媒體問到,管中閔一卸任四個月後,就赴陸兼課,是否違法?邱太三表示,必須就該單位有無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26 條第二項規定縮短管制期限。像前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就是在卸任前,將管制期限自行辦理縮短,引發很大爭議,這也是這次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討論的重點。至於管中閔的部分,要由北檢說明,才會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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