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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不只是法官,一般民眾恐怕很難想像失明後怎麼可能「接飛盤」、「教人家打桌球」,甚至還能不用手杖輔助就行動自如?!醫學科技難道無法判定一個人是否真的看不見?為何參與鑑定的醫師們,有些人認為是詐盲、有些卻判定確實是失明!
暫且不討論陳敬鎧是否可以藉由他殘存的光覺、色塊覺,以及先天優異的運動員本能,讓他在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從車禍失明者變成可以接飛盤、可以自主行動的人。
其實,在科學真實存在失明、卻「看」得到的病人。這種罕見的病例被稱為「盲視(blindsight)」.這類患者都是跟陳敬鎧一樣腦部受傷、而非眼部受損的失明者,其中一名47歲的女性是因為中風腦傷而失明,她在醫院昏迷了52天醒來、然後發現自己眼前一片漆黑,被判定失明。沒想到六個月後,她覺得自己好像看得到一些顏色,當時連醫護人員都覺得是她的想像,直到她被介紹至一名神經學專家,專家判定她是罕見擁有盲視現象的人。她說.「我看不見眼前的東西,但是我就是知道它們在那裏!」
第一個被判定擁有盲視能力的則是一個腦腫瘤患者,他因為腦腫瘤的關係被移除了部分右腦視覺皮質,奇怪的是,他的左眼雖然看不見,卻可以猜到左視野中有哪些東西!!科學家發現,盲視者可偵測許多視覺特徵,包括顏色、動作、簡單形狀和臉部及肢體傳達的情緒。
當然,講了這麼多不是要說陳敬鎧有盲視!畢竟他的生理情況只有他自己以及醫師清楚.要說的是,在這世界上,我們所沒有見過的現象,不代表不存在.我們也無法想像盲人的視界.如果能有多一些資訊,或許同一件事情會有更多不同的看法!
●作者:洪素卿/資深醫藥、勞工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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