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善款補助業者 「廣告小妹」挑戰「館長」提不同看法

▲針對花蓮地震善款使用方式引發爭議,「廣告小妹」與「館長」有不同見解。(圖/翻攝自凡槿(廣告小妹)臉書)
▲針對花蓮地震善款使用方式引發爭議,「廣告小妹」與「館長」有不同見解。(圖/翻攝自凡槿(廣告小妹)臉書)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花蓮縣政府決定將近 20 億的地震賑災補助款中 4 成,補助石材及觀光業者,引發不小的爭議,「館長」陳之漢及其他多位網紅紛紛收回捐出的善款,改捐其他單位。不過,今( 26 )日曾參與 911 事件相關專案的部落客「廣告小妹」提出不同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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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小妹」在個人臉書 PO 文表示,雖然他個人也持反對立場,認為政府不應該利用民間善款為業者紓困,畢竟「救災、善後事宜,不能照本宣科按條例走,是要動腦子,也必須在意民眾觀感。」

不過廣告小妹認為,花蓮是台灣石材加工業的產業聚落,觀光業同樣是花蓮的命脈,而且法律也沒有禁止地方政府使用善款補助業者。他並挑戰「館長」日前以「老子捐錢是給災民用的」說法,強調災民的定義並非由館長來下。

「廣告小妹」進一步以美國 911 事件為例,他表示,先前加入培訓紐約下東城地區居民再就業專案,主管曾經對他說災民有分兩種,一種是短期災民,另一種則是長期災民,短期是指兩年內受災民眾,包含當日死傷者及其家屬、因救災罹患肺癌等救護人員等;另外一種是十年內的受災民眾,事件發生後造成經濟蕭條,許多商家倒閉,因為事件造成失業的人,難道不算災民?

廣告小妹也認為,每次救災及災後都是一個獨立案件,不應該互相比較,他並喊話「花蓮王,拜託您動動腦,在台灣民眾普遍對『災民』的定義還沒有到產業災民的前提下,補助 4 成善款在業者上是不明智的,下次如果再發生重大災害,該如何募款?民眾是會擔憂的。」

▲館長日前將花蓮地震善款取回。(圖/翻攝自飆悍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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