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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警調查,20 歲的陳男疑似因為愛慕石姓學妹已久,不斷追求卻屢屢遭拒,竟然在去年 12 月 11 日上午,尾隨前往教室上課的石女,要求與她談判。雙方在談判中爆發口角,暴怒的陳男立刻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石女脖子、耳朵等處狂砍 3 刀。現場目擊的師生幫忙壓制陳男,並報警將他逮捕,石女則送醫急救,所幸傷勢並無大礙。事後石女向陳男提告殺人未遂。
陳男向檢警透露,當時自己的精神出了狀況,但絕無殺害學妹的意圖,事後甚感後悔,也想要去探望她。不過檢方則認為,犯案之前的 3 個月間,陳男就曾多次跟蹤、騷擾石女,甚至還動手去摀住石女嘴巴,想要壓制對方,最後又持利刃砍傷石女,短期之內,已有多次具侵略性之身體接觸,顯然已無法控制自身情緒,對石女具有強烈的攻擊意圖,因此認定陳男涉犯殺人未遂罪嫌,依法將他起訴。